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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盛琪C(00320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3200 |
基金名称 | 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长盛盛琪C |
基金简称拼音 | CSSQC |
设立日期 | 2016-09-27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4501986.4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60号文注册。自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3日,通过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中国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积极主动调整投资组合,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同业存单、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回购、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在开放期,本基金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截至每年3、6、9、12月第五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大于0.01元,则应于该月第五个工作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就此可供分配利润实施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60号文注册。自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3日,通过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中国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单笔认购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2020年7月28日起,本基金首次投资申购、追加金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限制。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本基金暂无单个账户基金份额最低持有余额限制。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3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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