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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沪港深(00280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2803 |
基金名称 | 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东方红沪港深 |
基金简称拼音 | DFHHGS |
设立日期 | 2016-07-11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771371084.4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11月19日证监许可【2015】2666号文准予注册。自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基本面的深入研究,把握沪港通等后续资本市场开放形势下A股与港股市场互联互通的投资机会,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中债-总指数+40.0%×沪深300指数+40.0%×恒生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11月19日证监许可【2015】2666号文准予注册。自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代销网点接受基金份额认/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直销中心接受基金份额首次认/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万元,追加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份额的认/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自2017年7月26日起,通过销售机构(柜台直销除外),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对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28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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